饲养动物致人损害免责事由有哪些_每日动态
2023-04-30 11:13:56 来源:问法网
养宠物是有利有弊的,虽然可以陪伴自己,可是主人对自己的宠物是有看管的义务的。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宠物伤人事件,让我们不得不重视对饲养动物的看管。宠物主是需要对自己宠物所造成的损害承担责任的。那么,下面找法网小编就带大家一起来看一下饲养动物致人损害免责事由有哪些?
(相关资料图)
一、饲养动物致人损害免责事由有哪些
(1)因受害人的过错造成损害。如甲故意挑逗乙喂养的狗被咬伤,应视作是甲自己过错引起,免除乙的民事责任。
(2)因第三人的过错造成损害。如甲故意挑逗乙喂养的狗,致使丙被狗咬伤,应由甲承担对丙的赔偿责任。
二、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责任
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由于受害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不承担民事责任;由于第三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第三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的要件包括:
(1)致害动物是饲养的动物,即是其所有的财产。如果不是人工饲养的动物,或虽是人工饲养的动物,但已经逃逸很久,回复至野生状态的,则不适用此种特殊侵权责任。
(2)饲养动物对他人造成了损害。饲养动物对他人的损害包括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害。需注意的是,动物的致害行为是动物基于本能的行为,无论是其自主加害还是受刺激加害均构成加害行为。
(3)动物的加害行为与损害事实间有因果关系。
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应为无过错责任,只要发生了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后果,饲养人或管理人就应承担民事责任。这一方面是因为饲养人是饲养动物的获益者;另一方面,饲养人或管理人更了解其饲养动物的习性,更容易防范损害的发生。如果适用过错责任,难免加重了受害人的注意义务,使受害人处于不合理的劣势地位,有失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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