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业限制的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2023-04-08 18:16:14 来源:法问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竞业限制协议只能与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签订,而不能对一般的员工约定竞业限制。相关员工保守单位的秘密,那么单位就要支付一定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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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业限制的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安徽瀛格律师事务所董盼盼律师解答:
用人单位对处于竞业限制期限内的离职劳动者应当按月给予经济补偿,月经济补偿额不得低于该劳动者离开用人单位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的三分之一。
用人单位未按照约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劳动者可以不履行竞业限制义务,但劳动者已经履行的,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给予经济补偿。
安徽瀛格律师事务所董盼盼律师解析: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的规定,经济补偿应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竞业禁止协议中必须同时写明补偿金的数额和发放办法,否则就是无效协议。
用人单位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给劳动者,这是法律中明确规定的义务,而要是单位不积极履行自己的义务,那此时劳动者也可以以此为由不履行竞业限制的义务。
【法律依据】
《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第六条
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但未约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30%按月支付经济补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前款规定的月平均工资的30%低于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董盼盼律师简介
华东政法大学法律硕士、高级合规师,有多年法院一线办案经验。劳动、公司类及侵权类专业律师,擅长处理劳动合同纠纷、工伤赔偿、企业法律事务、民事纠纷、人身损害赔偿等。
标签: 竞业限制 用人单位 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