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滚动:“我心里悬着四年的石头终于落地了”
2023-06-19 14:57:14 来源:内蒙古长安网
(资料图片)
“多亏了你们,我的房子终于写上了我的名字,我心里悬着四年的石头终于落地了。”房子过户那天,申请人边某某向检察官电话致谢。2017,年边某某在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购买一处商服及商服后侧一处车库,而该公司违反合同约定逾期未给边某某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手续,2020年边某某到人民法院起诉。法院在审理过程中促进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协议约定由房地产公司一次性给付边某某未按期办理房屋产权证违约金21921.39元,并为边某晨办理房屋不动产证。2021年6月9日,边某某领取到案件款,同日法院制发了《结案通知书》。房屋迟迟没有过户,法院却已结案,边某某遂向阿荣旗人民检察院申请监督。
承办检察官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着力化解矛盾纠纷。积极与承办法官沟通并听取案件双方当事人意见,了解到双方当事人争议焦点在于调解书中未明确办理涉案房屋不动产权属证书的相关税费由谁承担,执行中双方均不愿承担涉案房屋不动产权属证书办理的相关税费。针对案件症结,检察官有的放矢,积极作为,为确保办案的准确性,充分运用“外脑”助力,就不动产登记涉税业务专门问题咨询阿荣旗税务局、阿荣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精准把握案件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从根源解决涉案房屋办理不动产证的税费问题。随后承办检察官积极搭建双方当事人平等沟通桥梁,主动引导当事人寻求利益平衡、化解纠纷。经释法说理,双方当事人自愿和解,签署和解协议。和解协议约定,房地产公司为边某某提供办理房屋不动产证所需的按照法律规定应当由房地产公司缴纳的各种税费票据。办理房屋不动产过程中,需要缴纳的各种税费,按照法律规定各自承担各自应付部分。目前,该房地产公司已按照约定内容履行了为边见晨提供办理涉案房屋不动产证依法应由其缴纳各种税费的票据义务,为边某某购买的商服办理了房屋不动产证。
经过承办检察官的不懈努力,边某某买了四年的房子终于写上了自己的名字,拿到房屋不动产权证的那天,悬在其心中四年的石头终于落地了,检察官也露出了欣慰的笑容。近日,《边某与阿荣旗某公司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执行监督案》被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评为全区民事检察监督典型案例。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是检察机关的法定职责,阿荣旗检察院积极践行“立检为公 执法为民”的宗旨,用心用情办好每一起案件,让公平正义可感可触。(艾海哲 拱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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