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看点:公司章程与公司法规定不一致时应依哪个为准
2023-06-14 06:15:10 来源:互联网
公司章程,是指公司依法制定的、规定公司名称、住所、经营范围、经营管理制度等重大事项的基本文件,也是公司必备的规定公司组织及活动基本规则的书面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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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咨询:
公司章程与公司法规定不一致时应依哪个为准?
律师解答:
《公司法》条款有强制性规定与任意性规定之分。强制性规定不允许当事人作出与法律规定不同的约定;任意性规定允许当事人作出与法律规定不一致的约定。当章程规定不同于公司法规定时,效力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不能一概而论。
1、如果公司章程的约定违反了公司法强制性规定,则应属无效,此时应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履行。
2、如果公司章程仅是改变了公司法的任意性规定,则不应否定章程的效力。
律师补充:
公司章程是一种具有契约性质的自治规则,公司章程是每个公司依法制定,其内容包括有公司名称、办公住所、公司经营范围以及经营管理制度等重大事项的基本文件,它是以书面文件形式存在的,属于公司必备文件,是用来固定公司组织及活动的基本规则。公司章程包含四大特征,分别是法定性、真实性、自治性和公开性,公司章程一经生效,即发生法律约束力。公司章程的社团规章特性,决定了公司章程的效力及于公司及股东成员,同时对公司的董事、监事、经理具有约束力。
【法律依据】
《公司法》
第十一条 设立公司必须依法制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由公司章程规定,并依法登记。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改变经营范围,但是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应当依法经过批准。
第十三条 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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