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法定出资金额是多少?
2023-08-19 22:24:22 来源:法问网
一、有限公司法定出资金额是多少?
(资料图片)
1、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对章程规定的注册资本总额可以采取分期缴纳的方式出资,但是必须符合三点要求 :第一,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总额的20%;第二,首次出资额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即3万元人民币;第三,其余部分出资应在公司成立之日七3年内缴清,但投资公司可在5年内缴清。
2、最低注册资本额:3万元人民币。同时应注意其他法律、法规如商业银行法、证劵法、拍卖法等对公司最低注册资本额的规定。
3、出资方式及出资比例: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做为出资的才产外,股东的出资方式可以使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财产及权利;其中,货币出资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30%。
4、出资程序:货币出资存入公司账户;风货币出资:评估作价——核实财产——办理财产转移手续——验资并出具证明——报送公司登记申请。
5、责任:a、股东不按期足额缴纳其所认缴的出资额额的,出必须足额缴纳外,对其他股东应承担违约责任;b、非货币出资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章程所定价额的,应首先由该股东补足差额,公司设立时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而公司成立以后新加入的股东不承担该责任。
6、出资的表现形式是出资证明书,是要式证书。
7、公司成立以后,股东不得抽回出资。
二、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的一般程序
1、发起人发起。有限责任公司只能由发起人发起设立。发起人首先要对设立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可行性分析,确定设立公司的意向。发起人有数人时,应签订发起人协议或作成发起人会议决议。协议或决议是明确发起人各自在公司设立过程中权利义务的书面文件。
2、草拟章程。章程主要是规范公司成立后各方行为的,它与发起人协议不同。起草章程必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国外公司法大多数都要求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予以公证,我国没有这种规定。但我国法律要求章程须经全体股东同意并签名盖章,报登记主管机关批准后,才能正式生效。
3、必要的行政审批。并不是所有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均要经过行政审批,大多数情况下,只要不涉及法律、法规的特别要求,直接注册登记就可。我国《公司法》第8条第2款规定:“法律、行政法规对设立公司规定必须报经审批的,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审批手续。”如,设立经营证券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就应事先经有关证券主管机关批准,不经批准,就不得申请登记。
4、缴纳出资。发起人在签署发起人协议或章程时,认缴出资。如果筹备工作顺利,应办理审查批准的手续也已办理,就应实际履行出资义务。
发起人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准备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临时帐户;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或者土地使用权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5、验资。发起人(公司成立后是公司的股东)全部缴纳出资后,必须经法定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
6、申请设立登记。发起人的全部出资经法定的验资机构验资后,由全体发起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提交公司登记申请书、公司章程、验资证明等文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要经有关部门审批的,应当在申请设立登记时提交批准文件。
随着我国经济水平不断提高,会有越来越多的企业随之建立起来,那么在建立后也是需要缴纳一定的注册资金,同时在注册和运营的过程中也是需要遵循法律法规,当有任何的违规行为时,不仅会对企业进行一定的处罚,同时也会对单位的负责人进行相应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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